課程名稱 |
刑法總則二 CRIMINAL CODE-GENERAL PRINCIPLES(Ⅱ) |
開課學期 |
97-1 |
授課對象 |
法學組 |
授課教師 |
李茂生 |
課號 |
LAW2054 |
課程識別碼 |
A01 25240 |
班次 |
01 |
學分 |
3 |
全/半年 |
半年 |
必/選修 |
必修 |
上課時間 |
星期三2,3,4(9:10~12:10) |
上課地點 |
共201 |
備註 |
因與刑法總則一係連貫之課程,故需修習相同之班次,不得變換班次。 總人數上限:230人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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課程簡介影片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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核心能力關聯 |
核心能力與課程規劃關聯圖 |
課程大綱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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為確保您我的權利,請尊重智慧財產權及不得非法影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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課程概述 |
待補 |
課程目標 |
略 |
課程要求 |
內容(待修改):
一、課程內容
客觀不法(可刑罰性的起點、著手犯的刑罰理由、著手犯與既遂犯的關係、著手犯的成立要件、不能概念與所謂不能犯、中止)。有責性(期待可能性概念、責任能力、不法意識、廣義責任概念)。.犯罪之參與(犯罪人概念、正犯、教唆犯與幫助犯、犯罪參與之著手與既遂、犯罪參與與身份要件)。.不作為犯(不作為犯概念、不作為犯基本問題、構成不作為犯之要件 、不作為犯與著手、不作為犯與犯罪之參與)。.競合(競合問題概說、處理競合之基本原則、法條競合、想像競合、數罪併罰)。 |
預期每週課後學習時數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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Office Hours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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指定閱讀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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參考書目 |
上課講義 |
評量方式 (僅供參考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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